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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能源安全视角下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
来源:国家信息中心预测部 作者:肖宏伟 时间:2015-01-14

2013年,随着新一届党和国家领导人相继提出“中巴经济走廊”、“中印缅孟经济走廊”、“丝绸之路经济带”,我国向西开放的战略布局已经基本到位,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进一步提到“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形成全方位开放新格局”,表明了中央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推动向西开放的长期战略构想。而国家能源安全是国家安全战略的重要方面,丝绸之路沿线地区本身就是我国能源的主要供给地之一,如何将新型能源安全理念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进一步加强中亚对我国能源的输入,将大大有助于我国能源供给渠道的多元化,增强稳定性和供给总量,为我国经济发展提供更为稳固的能源安全基础,是我国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应融入能源安全理念

中国的“丝绸之路”战略是利用经济外交手段发展同周边国家的经济贸易关系,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营造良好的周边环境和中国安全的战略后方,避免域外大国在中国周边投棋布子,对中国进行战略围堵,制衡中国。中国内陆和东南沿海地区形成全方位开放的新格局。与中亚各国的经济交往和开放中,西部各省份占据有利的地域优势,成为开放的前沿阵地,西部内陆地区在全球经济中地位将得到上升,这为西部大开发和中国内陆和沿海经济平衡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通过建立陆上、海上互联互通的地区和城市合作新机制以及经济合作新模式,进一步拉紧中国和中亚、东南亚地区间的相互利益纽带,为中国经济持续强劲发展注入动力和来源,同时也将给中国带来巨大的地缘政治利益。与中亚国家构建利益共同体,可以更好地维护中国西部的稳定和发展,保障国内能源安全。中国北面有横贯西伯利亚的中东铁路大通道,在中间有“新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横贯欧亚大陆的大通道,南有“海上丝绸之路”,对于国家安全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有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土库曼斯坦、阿塞拜疆、伊朗等多个重要能源生产国,以及中国、印度等重要能源消费国。能源生产与出口对于能源生产国、能源供给与进口对于能源消费国,都是国民经济的命脉、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世界能源格局的变化,东亚地区正发展成为世界能源消费的中心,大中亚的能源资源国强烈希望利用自身的能源资源优势,搭乘东亚经济发展的快车。中国则希望通过与陆上周边国家加强能源合作,提高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能力和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双方在能源领域有着很强的互补优势,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多领域经济合作中突出能源合作,符合双方发展战略的要求。此外,从实现各国共同能源安全、构建新型能源合作机制等方面看,在加强“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融入能源安全理念亦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路径选择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海上丝绸之路重大战略构想,为深化和拓展能源国际合作提供了全新的发展机遇。探索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新路径是保证能源安全理念真正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过程的重要基础。

1、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把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作为首要任务

良好的公路、铁路、航空设施将为“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人流、物流、信息流的畅通创造良好条件,完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逐步形成连接东亚、西亚、南亚的交通运输网络,为各国能源运输提供便利。以铁路为主体,包括公路、航空、管道、通信和口岸设施在内连接中国与中亚的交通走廊硬件设施已初步建成,目前重点任务是让这条通道尽快地货畅其流,人畅其行,地尽其利,物尽其用。重点是原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公路、铁路、航空通道建设、电网、光缆、互联网等网络通道建设。

2、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把能源国际合作作为重中之重

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提出包含经济贸易多边合作,能源合作是其中重要板块,这既符合我们国家互联互通的对外开放需求,也能把各方利益组合起来。能源合作是中亚能源东进战略需求,虽路途遥远,但中国能源需求量日益增大,且价格公正,不附加政治条件,也是目前必然的结果。需要充分发挥能源国际合作机制的作用,利用高层互访,重点巩固加强中俄(罗斯)、中哈(萨克斯坦)、中土(库曼斯坦)、中乌(兹别克斯坦)等10个重要能源合作关系,巩固和扩大西北、东北、西南和海上四大油气运输通道建设,切实推动油气、煤炭等能源资源引进。加快推进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以能源合作为主线,带动上下游产业、工程建设、技术装备和相关服务业发展。

3、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需要把推动能源企业“走出去”作为核心工作

近年来,中国能源企业“走出去”步伐明显加快,海外投资并购的案例层出不穷。能源企业“走出去”不仅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能源、资源的保障,使国内企业开拓了国际市场,也为投资所在国带去了资本和就业的机会,增加了当地的收入,促进了基础设施的建设,实现了互利共赢,共同发展。在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过程中,需要紧紧把握国际市场动向,密切关注能源产业的发展动态,以及符合国外市场需求的行业,实现产能向境外有序转移,重点推动委内瑞拉重油、加拿大油砂和美国页岩油气、巴西深海盐下油等合作项目顺利实施。加快煤炭、电力、新能源等领域国际合作,推动煤炭装备、新能源装备、电工电气、坝工技术等技术装备出口和工程承包。

三、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保障措施

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顺利进行需要相应的体制机制来提供保障,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向着能源安全方向发展。为此,需要从贯彻“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强化能源上中下游多领域合作,壮大“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合作力量等方面着手,形成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长效机制。

1、贯彻“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

“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能源合作必须贯彻“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理念。一是要强化正确的义利观,更多地考虑合作对象国的利益和需求,带动合作对象国的发展,实现互利共赢。如与中亚国家相比,克拉玛依在炼化技术方面具有一定优势,可考虑利用自己的优势参与合作对象国炼油产业的现代化改造。二是重视长期效益,摒弃“抓一把就走”的短视做法。三是谋求经济政治社会等多重利益,学会审时度势,趋利避害,高度重视“走出去”的风险防控,大力提升国际经营的硬实力与软实力,维护国家整体利益和良好形象。

2、强化能源上中下游多领域合作

坚持立足长远、互利互惠互信的原则,以能源为纽带,以能源开发、贸易、加工转化、装备制造及技术服务为重点,强化能源上中下游多领域合作。首先,把上游开发领域的合作作为能源合作的重点,在加大油气开发投资、提高开发技术水平的同时,协助有关资源国进行能源产业的现代化改造。其次,在中游运输领域,在加紧修建中亚天然气管道C/D线的同时,重点解决管道运输的安全顺畅问题,并且为地处亚欧大陆腹地的中亚国家提供东出太平洋的出海港口,落实俄罗斯石油通过中哈原油管道输往中国的合作项目。最后,在下游领域,更多地考虑到大中亚国家的需求,重点推进当地现代化炼化设施建设合作。

3、壮大“能源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合作力量

能源企业是促进能源国际合作的主力军。能源企业一方面要积极推进国家能源战略的实施,承担起维护国家能源安全的使命;另一方面也要乘“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东风,加快“走出去”步伐,实现自身快速发展。充分把握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思路,强化对地方能源企业和民营能源企业参与“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带动意识,整合、利用后者的资源和优势,把总体盘子做大,壮大“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中的能源合作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