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而言,创新驱动战略不仅仅是要素动力转化问题,更是一个制度完善的问题。在创新驱动战略中,制度创新重于技术开发,营造环境重于集聚要素,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国家意志”必须转化为人的创新动力和创造能力,才能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结合对创新驱动战略和我国人力资本发展现状的分析,“十三五”时期,提升人力资本,支撑创新发展战略,建议从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流动、人才使用等方面综合施策,四位一体,加快从人口大国向人力资本强国转变。
一、 人才培养注重强化创新能力
针对我国科研人力资源总量领先,但是质量偏低、结构失衡、创新能力不足,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未能有效衔接的问题,建议统筹基本公共教育和创新型人才培养目标,选择以下着力点:
一是在持续提高教育普及水平、全民受教育程度、继续完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型人才培养模式。扭转基础教育应试性、灌输式培养模式,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强化兴趣爱好和创造性思维培养。
二是强化政府对基本公共教育投入主体责任的同时,健全多元化的办学格局和投入机制。放宽市场办学准入,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和培训。
三是深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产教融合,以高素质技能人才和高层次创新人才为重点,推动人才培养和使用相衔接、供给和需求相适应。探索校企合作育人的有效模式,通过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实习实训、弹性学习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就业、实践和创新能力。
二、 人才激励注重发挥市场作用
针对创新环境和激励机制方面的问题,建议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全社会的创新动力和活力,选择以下着力点:
一是营造激励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封锁,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制定实施负面清单,各类市场主体可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领域,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培育激励保护企业家精神。
二是规范和引导资本市场健康发展,避免过度投机对实体经济的冲击。通过竞争机制和价格机制将社会资源引导到发展前景好、效率高的行业和企业中去。加强多层次股权市场体系建设,为推动结构调整和促进创业创新提供有力支持。
三是完善科研成果转化的激励政策。加快下放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权,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加大科研人员股权激励力度。
三、 人才流动注重破除制度障碍
针对当前影响人才流动的政策约束,建议逐步弱化制度障碍,建立开放、包容的人才流动机制和环境,确保人尽其能、有为有位、才尽其用。选择以下着力点:
一是逐步弱化人才流动的政策屏障。使户籍制度与社会保险、就业、子女入学等方面社会福利脱钩,改革社会保障制度,消除对劳动力流动的种种限制。
二是健全科研人才双向流动机制,建立创业创新互动机制,鼓励科研人员创业,支持创新型人才向企业集聚,或者利用重大项目培养技术领军人才。允许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三是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整合现有人才服务资源,提供规范、专业的信息指导,降低人才流动成本。打造成熟的人才就业、发展、流动的生态圈,为各类人才提供施展才华的广阔舞台。
四、 人才使用注重增强制度弹性
全球人才竞争日益激烈的背景下,建议在人才使用方面增强制度弹性,实行更具包容性和竞争力的人才吸引制度。
一是规范和放宽外籍高层次科技人才在我国永久居留条件。围绕国家重大需求,广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从事创新研究。
二是让企业成为选才引才用才的主体,加大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重大人才计划面向产业、服务企业选才引才力度。创造条件支持企业创新引才方式。
三是积极发挥人才的聚集作用。通过以才聚才、以才引才,推动人才引进“链式”、“裂变”发展。同时,选择特定学科领域和创新方向,实行特殊支持政策,集中力量打造若干世界级人才中心和人才高地,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推动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取得突破。
四是探索建立“柔性引才”机制。主动适应“走出去”战略,支持企业建立海外“人才飞地”,实现“就地取才”为我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