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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公共财政可持续性研究
来源:经济预测部 作者:胡祖铨 时间:2014-06-18

本文将研究视角定位在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收支上,开创性地提出“公共财政收支缺口成本异化”假说。在此基础上,结合跨期预算约束下的财政可持续性理论,使用时间序列单位根检验方法、面板单位根检验方法及面板序列协整关系检验方法研究了我国地方政府公共财政的可持续性。研究结果显示:无论是从全时间段(1952-2011年)、还是以分税制为节点的前后时间段(1952-1994年和1995-2011年),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收入和公共财政支出之间都不存在着稳定的协整关系,表明我国地方政府公共财政是不可持续的,地方财政体制对转移支付的依赖性日渐加强。

一、财政可持续性

凯恩斯主义问世以来,政府在经济运行中的作用得到重视,各国政府规模及经济介入程度不断加大,这一方面提高了政府对经济体的宏观调控能力;另一方面也为政府收支缺口埋下了伏笔,进而可能演化成政府债务危机。我国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的公共财政收支缺口是否可持续成为必需尽快予以明确和深入研究的问题。财政可持续性是指作为经济实体的国家/地区的财政存续状态或能力,其实际研究的是政府债务清偿能力问题。当政府有能力偿还债务时,财政就是可持续的。反之,财政就是不可持续的。因此就政府主体而言,财政可持续性和债务可持续性一般是通用的。政府主体的财政赤字和债务规模不合理,就可能会引发巨大的财政风险和金融风险,进而导致经济崩溃。因此,准确地认识和判断财政可持续性就显得格外重要。

总体而言,国内学者的研究大多集中在中央政府的财政可持续性上,而没有把视角投向地方政府的财政可持续性上,主要是因为地方政府因《预算法》规定不能发债而导致债务数据缺失。但是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逐步深入,地方政府在新的一轮经济建设中将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如兴建地方性基础设施、改善民生建设等。正因为此,考察地方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的可持续性就十分有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