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创新的不断加快,信息消费逐渐成长为国内消费市场新的重要增长点,同时表现出强劲的渗透带动作用。本文在界定信息消费核算范围的基础上,测算了1995-2012年城镇居民信息消费规模,分析了信息消费的特征表现,并相应提出了促进信息消费的政策建议。
一、信息消费的概念和特点
信息消费是指居民为满足个人需求而购买的信息产品与服务的最终消费,包括信息消费产品和信息消费服务两部分。随着技术进步与应用创新的不断拓展,信息消费的内涵和外延也会相应发生新的变化。在当前特定的时期和技术水平下,信息消费产品可以分为工具类的信息产品和载体类的信息产品。工具类的信息产品主要是指在信息消费过程中需要使用的工具,包括硬件设备和应用软件。载体类的信息产品是指文字、图像、声音等作为信息载体的产品,包括实物产品和数字产品。信息消费服务是指除信息产品之外,为实现居民的信息需求而提供的特定服务。
相对于一般的物质消费而言,信息消费具有以下新的特点:(1)信息消费具有边际效用递增的特性。物质消费具有边际效用递减的特性,如消费者对食品消费得越多,则对食品的兴趣就越小。而信息消费正好相反,消费者在信息消费的过程中,随着信息量、知识量的消费积累,对信息的理解会逐步加深,从而能够深入到同类信息的本质层面,获得更大的边际效用。(2)信息消费具有明显的人力资本化作用。信息消费中的教育消费、文化消费可以直接提高人的知识水平、增加人力资本存量;娱乐消费、医疗保健消费则可以使人具有更健康的体魄、更旺盛的精力,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因此信息消费具有人力资本化作用,信息消费率(信息消费额/现金消费支出)越高,相应地人力资本化程度也就越高。(3)信息消费大多具有非竞争性的特点。消费的非竞争性是指产品一旦被提供,增加一个消费者不会减少任何一个已有消费者对该产品的消费数量和质量,即增加消费者的边际成本为零。大多数信息产品都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可以同时被许多消费者消费而不会影响其他人的消费利益。比如播放电影,所有在场的消费者都可以观看,并且相互之间没有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