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经济增速存在减速压力,特别是面临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艰难时期,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开始触动大家的神经,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的问题再次成为舆论热点。我国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状况到底如何?实现财权事权匹配的程序应该是什么?具体的政策建议有哪些?
一、我国地方政府财权事权不匹配状况
目前,我国财政体制是五级财政,分别是中央级财政、省级财政、市级财政、县级财政和乡镇级财政。正在推进的“乡财县管”改革和“省直管县”改革都是旨在减少政府间财政级次,提高财政运行效率。由于省及省以下财政缺乏详细的分配数据,本文主要分析中央级财政和地方级财政(包括省、市、县、乡镇)在公共财政领域的财权事权实际分配情况。
中央级、地方级财政的实际事权可以通过其公共财政支出分别得以体现。财权的实际分配情况则相对复杂。地方级财政的实际财权应该是其能够自主支配的财政收入,反映在我国的财政体制中,主要包括地方本级收入、税收返还、均衡性转移支付、定额补助等。虽然其他类型的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项目也增加了地方财力,但这些项目要么规定了使用用途,要么要求提供配套资金,这就使得地方政府并没有能够自主支配这些转移支付资金,因此不能计入到地方政府财权中。相应地,中央级财政的实际财权就是中央公共财政收入减去税收返还、均衡性转移支付、定额补助后的余额。根据这种划分标准,笔者整理了我国1997-2012年中央级、地方级财权事权实际分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