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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五”时期对宏观调控的新要求
来源:经济预测部 作者:刘玉红 时间:2015-07-31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综观国际国内大势,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要求“要准确判断重要战略机遇期内涵和条件的变化”。与本世纪的前10年相比,我国仍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没有变,但其内涵和条件发生了深刻变化。从国际来看,我们面临的机遇不再是简单纳入全球分工体系、扩大出口、加快投资的传统机遇,而是倒逼我们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机遇。就国内而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基本面长期趋好,但当前面临能否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风险和考验,再也不能沿用粗放的经济发展方式,而必须创新、必须变革。在经济增长发生阶段性变化的情况下,迫切要求培育经济增长的新动力,核心是要以提质增效为中心,把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结合起来,推动经济转型,把改革红利、内需潜力、创新活力叠加起来,形成新动力,并且是质量和效益、就业和收入、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有新提升,打造中国升级版。

1.在战略机遇期内涵发生变化的条件下完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中国梦可以划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三个层次不同的梦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第一步,也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基础。

“十三五”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国宏观调控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重要时期。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从“全面建设”到“全面建成”,反映了我国发展内外部环境的深刻变化,这也是“十三五”规划编制的重要宏观背景。一方面,世界经济增长格局、国际产业分工、全球投资贸易规则、能源资源版图、地缘政治环境等都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另一方面,就国内情况看,增长“换挡期”和发展“转型期”等因素的叠加,将给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带来新的挑战。

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新指标。双指标同步提出,体现了明确的政策导向,表明一方面要保持经济平稳增长,为居民收入提高提供切实保障;另一方面,实现居民收入与经济增长的同步增长,广大百姓可以充分分享经济发展带来的财富收益。这就意味着我国宏观调控要警惕两种倾向:一是放任下滑。进入增长阶段转换期后,由于原有预期被打破,新的稳定预期尚未形成,经济运行的不确定性和脆弱性明显增加。一旦遇到大的冲击,很可能短期内出现增长的大幅下滑或波动。宏观调控要保持经济平稳增长,防止经济增长短期过度下滑而引发系统性风险。二是过度刺激。长期以来,政府、企业、市场和社会长期存在高增长诉求,一旦经济增速回落,容易出现不顾经济处于换挡期的事实,政策刺激过度,结果不但不能恢复增长,反而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和资产泡沫,降低居民的实际收入水平。

2.以供给管理为依托实现总量与结构双平衡

“十三五”期间,在国际市场变化、生态环境恶化、资源过度消耗以及经济结构变化等诸多压力的共同作用下,中国发展方式转型的倒逼机制全面形成。我国经济面临的机遇不再是简单纳入全球分工体系、扩大出口、加快投资的传统机遇,而是扩大内需、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机遇。在稳增长的同时,增强中国发展的可持续性、提升国家的竞争力、保持国家发展的活力更具有重要意义。战略机遇期的利用效果,过去主要体现在规模扩张速度上,未来则取决于发展转型的进展程度,这是中国发展机遇在性质上的一个重大变化。

宏观调控在继续稳健审慎使用财政和货币政策工具的同时,必须根据经济经济增长的阶段性变化,重新认识供给管理参与宏观调控的重要意义,树立协调需求管理与供给管理的宏观调控理念,加强以供给管理为基础的结构调控和监管改革,通过放松管制、激活市场等制度创新,促进平等竞争,强化市场功能,改变供给低效和刚性,提高供给效率和弹性,从而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源和要素大规模投入驱动,转向主要依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和资源配置效率的轨道上来,促进结构优化转型升级。应坚持市场化方向,把化解产能过剩矛盾作为结构调整的重点,推进产业重组、技术进步、管理创新和优化布局,推动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升产业整体竞争实力。需要在服务业领域打破垄断,放松政府管制,建立公平透明的准入制度,并改善财税、金融体制,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发展。

3.处理好市场和政府的关系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当前,准确把握和更好发挥市场与政府的作用,探索宏观调控的新内涵,对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长期以来体制条件制约了我国经济结构转型。这主要表现在,政府职能转变滞后,资源配置权过多过大,越位错位缺位现象仍较为普遍。国有经济布局战略性调整和国有企业改革不到位,非公经济发展缺乏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财税、金融和土地制度改革滞后,资源要素价格扭曲,资源环境压力没有完全通过价格信号传递给市场主体。特别是,现行体制在一定程度上使地方政府重规模速度、轻质量效益,更多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发展,急功近利,使经济发展付出了较大的成本和代价。这些说明,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根本还是要深化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无论是挖掘内需潜力,还是增强创新活力,关键都在于深化改革,塑造新的体制机制和利益分配格局。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体制机制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形成相关利益格局,决定对发展版本的选择。相比以往,未来推进改革会受到“利益格局更加复杂多样”的牵制,但不突破原有体制机制,不冲破既有利益格局,发展版本就很难升级。

2013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无论是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还是其他各项政策,都要同全面深化改革紧密结合,用改革的精神、思路、办法来改善宏观调控,寓改革于调控之中。”要使宏观调控与重大制度建设相结合,宏观调控本身也需要做出改革。推进宏观调控目标制定和政策手段运用机制化,要求用制度创新的态度对宏观调控的依据、流程,以及各个部门的协作进行开学界定。宏观调控应从根本上通过系列化的改革开放深化,更多侧重于机制创新,衔接短期经济运行平稳诉求与中长期目标,在稳增长、保就业的同时,化解制约长期发展和全要素生产率提升的深层次制度因素。无论作何种具体的宏观调控政策组合选择,客观上都需要以改革为基本依托,需要改革的攻坚配套推进。

4.确立稳增长、增效益、防风险的宏观调控目标

经济增长进入新阶段,支撑经济增长的主要因素已经由生产能力的大规模扩张转向提升产业价值链和产品附加值,这样一个发展阶段的转换,实际上是由量到质的转变,即由过去的数量扩张、粗放型发展向素质提升、集约式发展的阶段转换。阶段转换过程中,我国经济增长由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阶段,容易出现试图回到高增长轨道和任由经济自行下滑两种倾向;由于速度效益型模式没有改变,经济增速下降会带来中央、地方财政收入下降,企业盈利能力和水平滑坡,居民收入回落;淘汰落后和压减过剩产能、减少地方债务、加强影子银行监管和治理房地产泡沫,有可能激化矛盾,短期内出现系统风险。

要顺利完成阶段转换,要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科技进步和体制变革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在经济增长速度下台阶的同时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上台阶,也就是将经济工作的中心转向提高增长质量和效益,要实现经济增长新常态下的六个方面的目标:企业可盈利、财政可增收、就业可充分、风险可控制、民生可改善,资源环境可持续。从宏观层面讲,“提质”,主要是提高国民经济投入产出率,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经济增长的可持续性;“增效”,主要体现在劳动报酬和居民收入增长上,还体现在企业利润和财政收入增长上,要实现企业可赢利、财政可增收、民生可改善的。因此,需要确立稳增长、增效益、防风险的宏观调控基本思路。以防止短期内经济增长大幅度滑坡为重点,从而稳定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以利于形成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政府主动进行调整的倒逼机制,把矛盾和问题控制在社会可承受的范围内,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