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费人口集中度不高
服务业的较快发展是产城融合的粘合剂,也是城镇化继续深入发展的助推器,城镇人口的增长直接带来了生产、生活服务性消费需求的扩张,城市的繁荣和扩张也直接体现在服务业的较高发展水平上。但目前中国城镇化目前存在的问题之一是土地城镇化要显著快于人口城镇化,城镇建成区面积较快增长并没有带来人口的相应速度集中,主要体现出部分城市新区出现“空城”问题,人口集中不足直接造成服务业需求增长速度不够,影响了服务业的发展水平。
部分地区城镇化发展中消费人口不足还体现在,虽然城市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等发展快速,就业人员数量规模庞大,但工业园区和工业集聚区的功能仍然以制造业产业集聚为重点,劳动力集中就业工作但不集中在工业园区生活,或者仅是居住在集体宿舍,没有和家属团聚的住房,工业园区的服务消费水平很低,大部分娱乐、休闲等服务消费仍要去中心城区进行,限制了劳动人口集中对服务消费的促进作用,导致工业园区的服务业发展面临需求不足的问题。有的工业园区对服务设施的规划也明显不足,日常生活服务的供给明显短缺,工业园区由于功能定位狭窄,难以提供更多的基本公共服务,也影响了服务业发展水平的提升。
城镇化试点地区中,大部分县级城市的城镇化水平较低,有的只有30%多,人口集中度本身就不高,同时大部分县级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人均收入水平不高,远低于国家和省级的平均水平,导致对服务业的需求层次、需求结构都受到收入水平的制约,难以有效促进服务业需求的增长。
二、政策支持力度不足
服务业发展面临一定的歧视性产业政策。我国服务业在用地、用水、用电等价格方面高于工业,近年来经过国家的多次调整,商业用水、用电价格已经开始和工业并轨,但商业用地成本依然明显高于工业。城镇化建设过程中,我国在土地规划上存在明显的重工业、轻商业的倾向,我国城市化建设工业用地一般达到40%-50%,用于建设产业园区,用于生活用地的比重不到40%,而用于商业用地的比重相对更低,远低于国际水平;更重要的是我国商用服务业用地价格与制造业用地价格差距过大,全国平均已经达到到6∶1到8∶1,有的地方甚至达到10∶1,直接导致商业用地成本偏高。尽管工业和商业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已经趋向并轨同价,但对部分生活服务业如养老、社区服务等应全面执行居民收费标准,降低服务业运营成本。
融资财税等方面服务业也面临一定政策限制。融资方面,由于服务业一直存在抵押担保物不足等固有问题,同时服务业中大量为中小型企业,和制造业中小企业一样面临融资成本过高,融资条件难以达到等困难。税收方面,目前我国服务贸易出口退税的实施范围比较小,大部分服务性出口难以获得税收优惠,同时“营改增”试点之后,部分服务性行业出现了一定的税负不降反增的现象。
地方对服务业发展的重视程度不够。我国目前“重工业、轻服务业”的观念仍然存在,特别是在县级地区较为严重,在地方发展规划、发展战略里过于重视制造业发展,对服务业的支持政策明显不足,缺乏服务业作为产城融合的重要着力点和促进就业的重要增长点的意识,导致对服务业的投入不足,缺乏系统的规划支持体系,服务业的政策引导资金和投融资平台建设力度不够。
三、与一产、二产的联动不够
我国城镇化率总体水平已经超过50%,已经进入城镇化发展的中后期,是服务业加快发展阶段,在土地资源紧缺的情况下,服务业对土地要素投入依赖较低的优势更为凸显,应利用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发展,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现代生活服务业,发挥服务业对城镇化及产城融合的聚集能力和助推作用,促进城镇功能由生产中心向综合服务中心转变,推动城镇化建设深入发展。
但我国产业园区发展多注重生产制造业发展,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主要表现为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总量不大,质量不高,同时,许多生产性服务行业如金融、保险、科研、教育、电信等存在准入限制和市场垄断现象,缺少竞争机制,影响了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在有些工业园区,在水电价格、土地、税收等政策上,生产性服务业仍然无法与工业享受同等待遇。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不充分,会制约工业、制造业的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健康发展。
部分地区的工业化进程对服务业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农业现代化推进较慢,现代农业服务业发展刚刚起步。城镇化试点地区中绝大部分地区仍然是工业比重较高,部分地区过于重视工业园区的建设,对工业对服务业的带动效应利用不够,没有及时引导相关服务业的发展,特别是在县级等中小城市地区,服务业仍呈现出层次低、规模小、分布散等特点,规模化、专业化程度都明显不足,服务内容仍主要集中在商贸流通业、住宿餐饮业等传统服务业行业,一产和二产的发展程度不高,难以带动软件与信息服务、电子商务、中介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等知识密集型、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