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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和专家关于铁矿石资源税改革的评论
来源:办公室 时间:2014-12-05

自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从价计征的改革,税率由省级政府在规定幅度内确定,这引发资源税改革方案扩容至铁矿石的预期。媒体和专家纷纷就铁矿石资源税改革的焦点问题发表看法,并提出建议。

一、媒体专家关注铁矿石资源税改革的焦点问题

(一)认为改革时机已经来临。中税网税务师事务所总裁王冬生等认为,从资源税改革选择的资源种类来看,无论是石油、天然气,还是煤炭,都属于大宗商品,对经济影响较大,价格波动大,根据这些特点,下一步迫切需要改革的可能是铁矿石。兰格钢铁网等媒体称,中国资源税改革酝酿多年,但屡次搁浅,主要是因为近几年我国经济形势变化比较大,但目前我国国内宏观经济运行稳定,而且铁矿石等矿产资源价格处于低位,现在推进资源税改革,影响相对较小。《北京商报》等媒体称,来自普氏能源的数据显示,今年11月底品位62%的铁矿石价格指数报68.5美元/吨,较年初的逾130美元/吨几乎“腰斩”。由于主要矿山的扩产潮还在持续,明年铁矿石矿价有可能进一步下跌,如果矿价持续低于70美元/吨,不少国内矿山将出现严重亏损甚至倒闭。因此,铁矿石资源税改革也提上了日程。

(二)征收范围存争议媒体和专家普遍认为,铁矿石资源税改革将像煤炭一样,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是改革方向,但是从价计征的实施范围尚存争议。《中国冶金报》等媒体称,目前一些地方在矿产资源方面的收费项目繁多,且不规范,一些矿山通过关系少报产量就能少缴税。资源税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将使矿山的经营更加透明,有利于推进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减少浪费。光大期货高级分析师唐嘉宾等表示,如果对铁精矿按从价计征,由于我国铁矿资源贫富相差悬殊,选矿比差距较大,而且铁精矿价值中还包含分选加工中的能源和人工价值,按资源税计征不尽合理。另外,有些矿山只有采矿没有选矿,有的选矿厂只能选矿没有采矿,对铁精矿价值很难计算,从价计征比较困难。因此,只有对少数可以直接出售的成品富矿可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冶金行业专家李沛林等认为,征收方法还应考虑到我国行业的实际。我国铁矿石含铁品位较低,含有害杂质较高,需要加工分选后变成高品位的铁精矿,才能变成商品出售,形成价值,因此对铁矿石从价征收资源税无法实施。因此,大部分需要加工不能直接出售的铁矿石还应实施按量计征。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雷平喜认为,每个矿山差别也很大,具体怎么从价计征,是全国统一定一个计征范围,还是一个矿区设定一个范围,变数还比较大。

(三)能否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有分歧。综合多家媒体报道,2002年铁矿石资源税按规定税额标准的40%征收,2012年上调至80%,目前国内铁矿山平均要交12种税和13种费,平均每吨铁精粉要上交各种税费在200元以上,税费负担较重。改为从价计征后,税费负担是否能减轻成为关注焦点。一是认为有望大幅降低税费成本钢铁现货交易平台“西本新干线”高级分析师邱跃成等认为,如果铁矿石资源税“从量计征”转向“从价计征”改革得以实施,国内矿山的税费有望降低20%-30%,从而带动原料成本继续下移。中钢协市场调研部主任王颖生表示,有的地方矿企税费占到成本比例超过20%,减负到位将加大中国矿企竞争力。二是认为减负力度有限。中国钢铁现货网等媒体称,变为从价计征前,铁矿石资源补偿费和资源税要先合并,纵使取消了收费,而另一边的税率及上缴方式却在发生变化,如果比例安排不合理,无疑相当于拆东墙补西墙,对矿企而言,减负也不过是口头上说说而已。中国联合钢铁网分析师朱金龙等表示矿山的税费项目实在太多,单独减少资源税的用处不大。即使铁矿减税方案套用煤炭业的模式,将资源补偿费率降至零,停止征收矿山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价格调节基金等费用,相比起征收的近三十项各种税费,其减税力度也十分有限。三是认为可能加重部分企业负担。《每日经济新闻》等媒体称,如果参考煤炭资源税,假如按照销售收入的2%征收,把整个选矿加工、财务成本等都列入征税的话,部分矿山企业负担就太重了。以山东地区为例,品位64%的铁矿石吨价成本在700元到800元之间。成本在这个价位以下保持盈利的,不超过1/10,这等于要把一部分矿山企业逼死了。《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称,国家征收得越多,国际主要矿商依据成本优势操纵利润的时候,中国矿山损失就越多。 

二、媒体专家相关建议

(一)做好前期“清费立税”工作。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潘颖等认为,我国对资源产品征收的税种除资源税外,还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补偿费、矿区使用费等多种税费。这些税费与资源税的征收实质是基本相同的。建议对部分税费实行合并,“清费立税”,减少征收的阻力和成本。中国冶金矿山企业协会主席团主席杨家声认为,今年铁矿石价格的大幅下跌,已经对国内矿山企业形成了冲击,行业面临的形势和经营环境十分严峻,要加大对矿山行业的政策支持,如果能对矿山企业很好地清费立税,可能会减轻企业负担。财新网等媒体称,铁矿石税费改革会效仿煤炭行业一样,清费立税。

(二)建立铁矿石资源税的调整机制。鞍山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潘颖等认为,国家将税收优惠政策下放到省级税收主管部门,对资源深加工环节生产的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的产品和对资源废旧回收生产利用的,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省级税务主管部门可以给予企业适当的税收优惠政策。提高地方政府合理开发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积极性。 《法律快车》等媒体称,税收主管部门要定期分析评定铁矿资源等级、分析资源税税负水平,适时重新核定资源税单位税额标准,建立调整铁矿石资源税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