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融监管新规不断,房地产市场议论纷纷,新型城镇化规划新鲜出炉。金融监管、房地产与新型城镇化成为当前经济的三大关键词。在经济增速趋缓,市场风险加大的背景下,金融监管对金融创新的鼓励更为审慎,房地产市场风险令人警惕但对经济的推动作用依然不可忽视,新型城镇化必将深刻改变中国但寄望其立竿见影并不现实。政府和市场既在居危思危,也在“危”中求“机”。“看得见的手”和“看不见的手”频频出击,甚至左右互搏。想在风险与机遇的转换中找到经济纾困的正确路径,就必须从这三个关键词中寻求答案。“危”“机”的转换应遵循这样的思路:现行期内坚持宏观审慎监管并继续鼓励金融创新为实体经济服务;健康的房地产业在较长时期内仍然是经济增长的重要推动力,但应在短期内防止风险爆发,中长期内警惕风险积聚;新型城镇化战略将在未来引领投资和消费双驱动,但在2020年建成之前,现行政策的延续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依然十分重要,渐进增量式改革是必然选择。只有如此,才能控风险、稳增长、促改革,实现经济顺利换挡,逐步恢复和提高潜在经济增长水平。
一、控风险:金融监管更为审慎,重点引导创新为实体服务
风险管控工作正在由“刚性兑付”的事件管理向影响预期的行为管理转变。违约风险作为市场风险的一部分,个别事件的发生难以避免。为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引发系统性风险。我国以前的做法往往是通过政府财政或具有政府影响力的金融机构来进行“刚性兑付”。然而,堵而不疏并不能真正缓释信用风险,反而会使市场主体产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3月4日,上海超日太阳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公告称,“11超日债”违约,这成为国内首例债券违约事件。一时间中国版“贝尔斯登时刻”论甚嚣尘上,甚至将2014年定义为中国债券市场的风险元年。也有一些人士认为,继银行“钱荒”和债券市场“钱荒”之后,将会在企业之间爆发第三次“钱荒”。抛开事件发生的概率,仅就市场情绪而言,对信用风险的担忧溢于言表。值得思考的是,与不久前“诚至金开1号”信托违约时政府的“刚性兑付”不同,此次政府选择了事件容忍。央行副行长潘功胜表示,“让一些违约事件顺应市场的力量而自然发生,有利于强化市场纪律的约束,端正产品发行者和投资者的行为,有利于财富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总理李克强也表示,金融产品违约个别情况难以避免,必须加强监测,及时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这表明,政策当局的风控工作正在逐步告别单一的事件管理模式,转而采取影响预期的行为管理模式。
对违约事件的容忍会给金融市场带来两方面影响,一方面会通过个别违约事件的发生将风险及时兑现成损失,避免风险进一步扩大和蔓延,在未来形成更大的损失,同时还可以起到培育市场自律行为和信息披露的作用;但另一方面,容忍债务违约也将产生一定的副作用。首先是以往积累的风险较高,在经济趋缓阶段更容易暴露,一旦发生损失数字必将可观。其次,容忍态度会促使金融机构趋于紧缩,亏损企业的资金流入将受到抑制,流动性风险和行业萎缩的风险将可能进一步影响经济复苏。在这样一个两难的选择下,偏向适度审慎的风险监管策略可能更为明智。